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 狄文

健康平安地度過孕期是很多準媽媽的期盼,但新生命的孕育常常會遇到一些“攔路虎”。總的來說,孕期影響母胎健康的疾病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由妊娠導致的,妊娠終止後疾病消失,稱為妊娠併發症,如妊娠高血壓(嚴重者稱為子癇前期)、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盤、羊水栓塞、圍產期心肌病、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等;另一類叫妊娠合併症,是孕婦原有的內外科疾病,可發生於孕前、孕期加重,如各種結構異常性心臟病、心律失常、慢性腎炎、肝病、免疫性疾病等。下面簡單介紹兩種最常見、最嚴重的妊娠併發症、合併症,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從而重視產前檢查,早發現、早治療。

1.妊娠合併心臟病

症狀:常見的有先天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和心律失常。心功能I級者可以沒有不適症狀,心功能減退者可有心悸、氣短、水腫、乏力、心動過速,嚴重者可出現呼吸困難、端坐呼吸、咯血等症狀。

後果:對母體的影響有心力衰竭、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靜脈栓塞和肺栓塞、死亡等;對胎兒的影響有流產、早產、胎死宮內、胎兒宮內窘迫、新生兒窒息和死亡。

對策:認真產檢,定期評估心功能。

效果:因病情發展及病變程度而異,患嚴重心臟病(如紫紺型先天性心臟病、重度肺動脈高壓)不宜妊娠,患其他心臟病在妊娠過程中心功能下降到一定程度的要及時終止妊娠。 

2.子癇前期(嚴重的妊娠高血壓)

症狀:孕20週後出現高血壓和蛋白尿,可伴有水腫、頭痛、眼花、噁心、嘔吐、持續性右上腹痛,甚至昏迷、抽搐。

後果:母體可因全身小動脈痙攣而引起腦、心、腎、肝等各臟器缺氧損傷,發生器官衰竭甚至死亡;胎兒可能會出現生長受限、胎兒窘迫、胎死宮內等。

對策:產檢時檢測血壓、尿常規、體重,高血壓者定期複查肝腎功能、尿蛋白定量,及時發現異常。

效果:輕度者可進行降壓、鎮靜和解痙等治療;重症者需及時終止妊娠,病情隨妊娠終止後好轉,部份患者可進一步發展為慢性高血壓。

專家介紹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副院長,主任醫師,博士生導師。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婦產科學系主任,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副主任委員。主要從事婦科腫瘤的臨床綜合診治研究,尤其在婦科惡性腫瘤的診治及妊娠合併系統性紅斑狼瘡的綜合治療等方面有一定造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