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康復醫學中心主任 沈玉芹
游泳是一種很好的有氧運動方式,可以增強心肺耐力,改善焦慮、抑鬱情緒,對血糖、血脂、血壓、體重的控制都有一定作用。因此,經常有心臟病(如冠心病、心肌梗死、心肌炎、心衰等)患者詢問:我是否可以游泳?游泳時需要注意哪些事項?每當遇到這類問題時,我不會簡單地回答“可以”或“不可以”,而是告訴患者需要先到醫院進行評估。醫生會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科學的建議。像老李這樣的心臟病患者未經專業評估就貿然進行游泳鍛煉,存在一定的風險。
運動前應評估心肺耐力
心臟病患者在康復運動前,應進行專業評估。心肺運動試驗是評估心肺耐力的金標準,有助於醫生瞭解患者的整體運動耐受能力及是否存在運動後發生心血管事件的風險,從而指導患者正確運動。醫生也可以根據檢查結果對患者進行生活及工作指導。
一般速度的游泳(如蛙泳50米/分鐘)需要5~7代謝當量(METs,是指一個人在執行某項任務時的平均代謝率與休息時的代謝率之比),而我們給老李進行心肺運動試驗得到的最大代謝當量只有4.5METs,無氧閾(即無氧界限,指一定跑速時血乳酸濃度突然增加)是3.5METs。顯而易見,老李此時進行游泳鍛煉超出了他所能耐受的強度,會對心臟產生不良影響,削弱運動的益處,日久可導致心房擴大、房顫等的發生。根據評估結果,我們建議老李目前可以採取步行的運動方式,根據無氧閾代謝當量計算出步行速度為5.2千米/小時,每次步行宜持續30~60分鐘,每週5次以上,並建議3個月後複查,屆時根據結果再判斷是否可以進行游泳鍛煉。
心臟病患者游泳注意事項
如果心臟病患者通過專業評估,可耐受游泳強度,則可以參加游泳鍛煉。游泳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要注意感受自己的疲勞程度,不能太累。感覺稍微有點累時,即應停止運動。
游泳耗能較大,應採用間歇性運動方式,每游100~200米,停下休息3~5分鐘。
盡量不要到深水區,憋氣不宜太久,以免引起心律、心率異常,導致嚴重不良後果。
此外,植入心臟起搏器及左心室輔助裝置(LVAD)的患者不宜游泳,急性心肌炎患者在3個月內不宜游泳。
專家介紹
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康復醫學中心主任、心臟康復科主任、主任醫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醫師協會康復醫師分會心臟康復專委會副主任委員,中國康復醫學會心血管病專業委員會常委,上海市康復醫學會常務理事、心臟康復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擅長心血管疾病的康復治療。






